《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与管理,有效构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激励更多师生参加高水平竞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的原则,构建学院“整体推进、全员参与、分类指导、组织公开”的原则与管理模式,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与教师科研工作结合,推动师生共创和科研成果转化。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是指由学校和学院审核认定的创新创业(含学科、技能等)竞赛活动。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包括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二章 竞赛类别
第四条 根据竞赛的主办单位、举办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学院对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分为:国家级(A+、A、B)、省级(A+、A、B)、地市级(校级)、区县级(院级)等四级。
国家级A+类:指分别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主办的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3项赛事。
国家级A类:指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的相关赛事(除A+类所列竞赛项目)。
国家级B类:指国家一级学会或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除A类外的各类大学生竞赛。
省级A+类:指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省赛分区赛。
省级A类:由省教育厅、团省委主办的大学生竞赛,或在全省及跨省区域内举办的国家级A类竞赛分区赛(除省级A+类所列竞赛项目)。
省级B类:原则上由省教育厅委托各省级学会主办的大学生竞赛,或在全省及跨省区域内举办的国家级B类竞赛分区赛。
地市级(校级):原则上由各地市主办的或以学校名义组织,面向全校学生举办的竞赛。
区县级(院级):原则上由各区县主办的或以学院名义组织,面向全院或若干特定专业学生开展的竞赛。
第五条 其他类竞赛的认定。如国际性竞赛、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举办的竞赛由相关举(承)办单位提供竞赛工作方案,由学院征求校主管部门意见,根据举办主体、赛事质量、社会影响等综合认定竞赛类别。
第三章 竞赛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实行学院负责统筹组织与协调,学院创新创业工作中心、学院创新创业联盟学生组织、各教研室、市场营销协会等各举(承)办主体负责落实。学院创新创业工作中心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初步审核竞赛工作方案、竞赛经费预算、奖项设置等内容后报学院决定最终活动方案,指导各举(承)办单位做好竞赛环节中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 公司将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及优势,举办精品赛事,完善赛事组织模式。学院通过认定举(承)办的学科竞赛活动由举(承)办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根据赛事规模、参赛群体要求等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微信公众号、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群、班长委员会群等适当渠道公开发布相关活动通知,需要教师给予专业指导的赛事,公开学院教师相关联系方式,通过学生与教师双向选择的形式,联系指导教师并开展赛事指导工作。
第八条 公司鼓励支持举(承)办知名企业、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举(承)办竞赛活动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向校主管部门报备同意后开展。
第九条 竞赛项目的申请。新增竞赛项目需在活动报名截止前1周向学院创新创业工作中心提交向《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备案表》(见附件),明确竞赛名称、主办机构、参赛范围、信息发布渠道、涵盖专业、竞赛周期等。
第十条 竞赛项目的审批。学院对申报举(承)办的赛事项目,根据校主管部门意见,给出认定意见。获得批准的项目纳入学院学生竞赛项目库管理,竞赛通知由学院统一发布,各举(承)办单位负责落实具体赛事工作,竞赛成果予以认定。学院实行竞赛项目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年初发布一次《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目录》。
第四章 竞赛支持保障
第十一条 公司将根据学院具体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竞赛经费投入,经费来源为学院每年划拨的创新创业工作相关经费、企事业单位赞助和个人的捐赠等。为学生竞赛提供赞助经费的企事业单位,经学院报校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予以竞赛冠名权。
第十二条 公司重点支持国家级A+类、A类竞赛(含校级和省级选拔赛);其他竞赛将根据竞赛情况及影响力给予一定支持。
第十三条 公司创新创业中心为竞赛举(承)办单位组织和学生参赛提供力所能及的条件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学院实验室为学生竞赛提供场地、设备、仪器等支持。
第十四条 根据校创新创业工作统一安排,建立学生创新创业重点项目和团队培育机制,遴选具备良好工作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需求、成员梯队合理、指导教师队伍稳定的项目团队,予以经费和政策等方面重点支持,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竞赛成果。对于拟参赛项目,鼓励参赛团队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形式予以立项,长期培育并加强过程管理。
第十五条 竞赛指导教师是指对参赛学生进行具体培训与指导的教师,须全程参与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各环节,负责学生赛前指导、培训、参赛及总结,原则上中途不予更换和调整指导教师。学院对学生反馈指导竞赛不积极的指导老师予以通知提醒,通知提醒后仍没有改变的指导教师予以更换,已经取得相关成果的学院不予认定。
第五章 竞赛成果管理及使用
第十六条 竞赛成果作为学生相关教学实践学分认定、第二课堂积分认定、评奖评优、研究生推免等工作依据的,学院建立学生文体、学科竞赛成果数据台账。学院根据春秋季国家、校级奖学金评选时对文体、学科竞赛奖项认定期间,对学生文体、学科竞赛获奖公告、通报文件、荣誉证书等信息审核认定后及时录入台账,每年3月底、11月底前完成所有信息录入,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信息录入的活动成果学院不予认定。将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和奖杯、参赛作品、比赛现场、颁奖现场的彩色照片与视频文件等资料报学院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 竞赛成果作为指导教师绩效奖励、岗位任务考核、职称评聘等工作依据的,学院根据校相关工作安排,由学院教务部门统一安排教师填报、审核和认定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八条 对在竞赛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学生、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文件为准。同一个参赛队在同一年度同一序列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按照获得最高级别奖项执行,不重复计算。
第十九条 公司每年在科创竞赛成绩突出的学生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先进个人,并择优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评选。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在各级别科创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奖励。具体参照学院《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阳光励志双创奖励基金”管理办法》《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阳光励志助学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在对指导组织竞赛成绩优异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年度考核、评优评奖、绩效分配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激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创新创业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备案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竞赛名称
(填写规范全称)
主办机构
(填写所有主办机构的规范全称)
承办单位
拟报项目级(类)别
国家级A+类、国家级A类、省级A+类等
竞赛首次设立时间
(填写竞赛项目首次设立的年度)
参赛范围
(研究生/本科生)
涵盖专业
(填写竞赛适合哪些专业的学生)
赛事信息拟发布渠道
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竞赛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竞赛承办负责人信息
姓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手机号)
电子邮箱
QQ号
竞赛项目简介
(填写竞赛项目的目标定位、竞赛内容、竞赛程序、遴选原则、奖项设置等)
经费预算
明细可附页
公司认定意见及类别
认定意见
竞赛级(类)别
经费支持额度
同意
不同意
负责人:
年 月 日(章)
集团主管部门意见
填表说明:
1.学院各竞赛项目需要到学院备案,学院认定通过后,由学院征求校主管部门意见,统一备案管理。
2.校主管部门发布的比赛项目,由学院负责组织、动员及院级遴选,无需填此表。
3.纸质版一式2份报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人文楼5楼B513)。
以上是《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现面向全院师生征求意见,请各位师生在5月10日前对意见稿提出相关修改建议。建议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电子邮箱:1738885128@qq.com 。
2023年4月28日